昨天下午,《北京積分落戶管理辦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正式公布。北京將實行“4+2+7”政策,符合4項資格條件方可申請積分落戶,根據(jù)2項基礎指標和7項導向指標進行積分。每年會向社會公布積分落戶分值,過線者將可落戶。該《辦法》將從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,試行三年。
獲得積分落戶資格的申請人,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落戶;其配偶、父母申請落戶,按照本市現(xiàn)行親屬投靠落戶政策辦理。
另外,每年北京有20萬戶籍人口的增長,其中一半為人口的自然增長(出生-死亡),另外一半來自戶籍遷入,主要通過四類渠道進京落戶。積分落戶和其他渠道將并行實施,互不影響。